ICP备案 对于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即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且网站不向上网用户收取费用,也不利用互联网站直接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的企业只需在工信部进行ICP备案。 |
经营性ICP证 对于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即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的提供信息、网页制作、在线交易等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活动的网站,国家实行经营性ICP许可证制度。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须在各自企业所注册的省、市通信管理局递交可行性报告等相关资料,等待通过审批并拿到ICP证件后方可开展网站经营活动。 |
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军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2. 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到现场人为准,不能代办)
3. 域名证书
4. 网站真实性核验单(网站域名处不要加www、客户需要在网站负责人处签字、公司需要加盖公章、核验单不能分页)
5. 网站备案信息登记表(客户需要在网站负责人处签字、公司需要加盖公章)
6. 信息安全责任书(客户需要在网站负责人处签字、公司需要加盖公章)
7. 专项审批(论坛、电子公告、新闻、医药、医疗器械、出版、教育、文化)和前置审批(非国家级单位不能用中国、中华等前置命名)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加盖公章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 股东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加盖公章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 股东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工商查询的含股东信息情况的企业信息登记单原件【工商查询章原件】
5.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6. 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追溯到自然人或国资,确认没有外资
7.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原件;一年或以上公司提供上一年的审计报告;分期缴付需提供增资报告原件】
8. 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明原件
9. 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不得低于8人,加盖社保查询章】
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交从成立到目前为止缴纳的社保
社保证明要求: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号,被缴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缴纳时限,然后有社保公章。只要符合以上六点,格式没有具体要求
社保中人员挑选三人提供WORD版简历
10. 域名注册证书
11. 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如新闻、出版、教育、医疗等批复】 如没有就不需要提供
12.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信息安全负责人的个人简历【除法人及股东外,至少五人,包括: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联系人;以上除联系人外专人专岗并全部列入社保名单,现场核验管理及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并加盖公章,复印清晰与原件一致)】
13. 主机托管合同(虚拟主机或专线接入合同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14.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原件彩色扫描件